本报记者叶永春
方女士等人在吴中万达广场买的“湖景公寓”,两个月前就交房了。但拿房后,他们却不定心了,有人虽急着入住或出租,却拖着没敢装修,有人已经装修到一半了,也没心思继续下去。因为他们买的“公寓”其实是写字楼,用来住人并不合规。那么,这房子到底能不能用来住人?开发商还没给明确答复。
“湖景公寓”实为写字楼
方女士等人买的房子叫吴中城市生活广场,又称万达晶座。“去看房的时候,销售顾问说这是公寓,是商住两用的,可以办公,也可以住人。”方女士等拿出一组广告图片。图片上,有该楼建造时的外墙广告,写着“湖景小公馆”“湖景领寓”等。“万达晶座——湖景公寓”、“确认过眼神,是我想要的公寓”、“繁华已呈 入住在即”……方女士等从“苏州吴中万达广场”微信公众号上截下来的图片中,也有写着“公寓”的。方女士当时据此认为,可以住人,应该是确定的。
然而,业主们手里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均写明了这是“非住宅”,用途为“办公”。这说明,所谓的“湖景公寓”其实是写字楼。
合同上写着“非住宅”,想为住人而购房的方女士等为何又买了呢?方女士说,那是因为销售顾问带他们看过样板房,样板房就是按照住宅装修的,里面有床是可以住人的。还有业主就是参照样板房的样式来装修的。
“被同意”的改造工程
销售时说好的“湖景公寓”是写字楼,“商住”原来是“商办”。此外,业主们还对开发商要求他们签订一份“装修改造工程协议”很不满。协议中所说的改造工程,是指在户内单独设置上下水、排烟管道以及换气管井等。协议称这次改造是“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甲方是业主,乙方,则是开发建设单位。
“楼里原来没有这些管道,改造时加上了这些管道。但这都是开发商在设计、施工,怎么成了我们业主委托他们做的呢?”业主们认为,这是开发商在逃避责任,将改造的风险推到业主们头上。而签这份协议的方式,业主们也觉得“另有文章”。“都是在签完购房合同后,拿出来要求业主签的,也不说明具体的内容,而且每份协议只有一份留在开发商手上,业主手上是没有的。”业主方女士说。
也有细心的业主认为这份改造协议不合理,拒签,但发现屋内还是被改造了。其中有一名业主原本是要将房屋用来办公的,但发现屋内也加了管道井,导致面积缩水。
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
就在上周,记者在万达晶座营销中心还看到有人来买公寓,销售顾问正在热情接待,并在沙盘前介绍楼盘情况。而沙盘上,也有“全家庭惬意生活”的广告。写字楼为何要当作“公寓”来销售?对此现场一名销售顾问也显得很茫然,称是按照要求介绍的,并不清楚具体情况。记者又向营销中心前台人员提出采访要求,希望核实情况。前台人员称会通知上级人员,不过记者至今未得到答复。11月29日,记者再次来到万达晶座营销中心,这次,销售顾问向记者介绍楼盘时,已明确说这是写字楼。
“我们用公寓的房价,买了办公用房,这部分损失怎么补偿?如果能住人,那也应该书面明确下来,让我们住得安心。”业主们的诉求主要集中在这两方面。但,他们与开发商交涉了多次,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记者也找到万达商业地产苏州城市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回应此事,还是让记者找营销中心。他们给了记者一个营销中心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无人接听,却给记者发了一条广告:“寓见繁华生活,建面约35—59㎡湖景准现房,交付在即”。
记者了解到,接到业主们的反映后,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并要求开发商在限定的期限内向业主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