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你好,你的个人身份信息能发我一份吗?我要填报个税抵扣。”
“你用房租抵扣了个税,那是不是要扣我的税了呀?之前咱们签合同的房租价格是没考虑税费的!”
几天前,租住在园区湖东某小区的小韩,向房东索取个人信息申报个税抵扣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个税申报频现难题
这样的矛盾并不是小韩碰上的个例,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以来,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税的想法都被房东“扼杀”了,也有房东直言:租房都是税后价,如果租客要抵扣个税,要么涨房租,要么租客自己去缴税。
【租赁合同中,并未注明是否包含税费】
房东的担忧究竟是不是多余?租客抵扣了个税,房东是不是就得“扣钱”?为此,看苏州邀请了税务部门专家进行解答。
房东:抵扣个税我要贴高额税!苏州税务:不存在,缴税额并非天文数字
某长租公寓公司工作人员宣称:若申报个税,加收20%房租
长租公寓作为房屋租赁市场上的“新兴势力”,有着严格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优势,然而在租客申报个税一事上,他们的处理方式却让租客们大跌眼镜。
近日,“我爱我家”一名工作人员告知租客:目前房租价格不含税,如果租客想要填报个税相关文件,产生交税问题将由租客承担!
“我爱我家”、“爱上租”等长租公寓公司在苏州的房屋租赁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与房东签订5-10年不等的长期租赁合同,抢占了大批房源,再以不同价格将一套住宅的不同房间分租给不同租客。
律师:单方面宣称租客承担相关税费,不合理且不合法!
在租客要求申报个税抵扣时,长租公寓公司却出具声明,要求租客承担因此产生的税费,他们这样的处理方法是否合适呢?
苏州律师刘欣铭告诉看苏州记者:“纳税是法定的义务,公司经营租赁业务需承担企业所得税,除非租客与长租公寓公司事先已经达成了相关协议,且租客自愿承担税费,否则这种单方面的声明是违法且无效的,不合理不合法!除此之外,租客与个人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也是如此,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租客不需要为其承担相关税费。”
【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欣铭】
今天上午,看苏州记者来到了位于园区钟慧路的“我爱我家”门店,关于租客申请个税抵扣一事,门店工作人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随后,看苏州记者又致电“我爱我家”客服,工作人员告诉看苏州记者:“此前公司在这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各种言论流传于社交网络,根据我们公司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租客可以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完成个税抵扣申报。”
随后,看苏州记者在其官网上查询到了客服工作人员所说的通知文件。不过,仍然有租客担心,长租公寓公司是否会借此契机变相上涨租金呢?
苏州律师刘欣铭告诉看苏州记者:“在合同期内,长租公寓公司擅自上调租金是违法的,市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但是合同履行到期后,在签订新合同时,他们也有权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房租价格,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