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0日)召开的苏州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会透露,按照上级部署,近日,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秩序。
根据通知部署,本次专项重点整治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整治品种为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整治行为为生产经营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食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食品;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旨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我市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接下来,七部门还将联合派出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苏报融媒记者 陆晓华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