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管太仓高新区中队组织力量封闭了惠阳三村一处未经审批在围墙上破墙开的门。这也是太仓主城区首起在主要道路两侧之外的建筑物外墙(非承重)上破墙开门的案件得以成功处置。
当天,城管高新区中队依照违建快速处置程序,在墙面实施封闭前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查处依据,以及在实施封闭中阻挠执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对其阐述了封闭后继续破坏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期间,城管高新区中队还邀请当事人所在小区物业部门到场作为见证人,全程参与执法工作。当天,城管高新区中队还对惠阳二村、洋沙菜场各一处未经审批破墙开门的案件进行查处,对所开之门进行了封闭。
根据太仓市联动中心《关于查处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等行为的指导意见》,从2019年起,处置在主城区主要道路两侧之外的建筑物外墙(非承重)上破墙开门、开窗违法行为划归城管局管辖。接到市民对惠阳三村这处未经审批在围墙上破墙开门的投诉后,城管部门高度重视,自接到第一起投诉举报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范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范法》和《关于查处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等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1月1日以后,擅自在小区内破墙开门的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太仓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主城区各城管中队已重点关注在道路两侧之外建筑物外墙上破墙开门、开窗情况,一但发现破墙开门、开窗,将责令责任人立即恢复原状。(苏报融媒记者 顾志敏 通讯员 阚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