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代会即将于1月21号开幕。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房屋安全使用安全和出租房居住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市人大常委会把议案办理和立法工作同步,共同推进居住安全。
苏州全市范围流动人口超过本地户籍人口。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市居住在各类出租房内约有500多万人,大量的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口的存在,对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租赁监管等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将制定《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列为2018年立法计划,同时把黄为一等10名代表提出的《统筹推进出租房安全管理,打造更具幸福感安居环境》议案确定为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
通过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制定通过的《条例》,重点从加强部门协同、加强租赁管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四个方面作出规制,促使我市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更加法治化、规范化。《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9年5月1号起施行。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雪珍表示,要通过议案的办理和立法同步推进,在政府的综合协调和监管下整治出租房安全隐患,推进出租房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去年全年,市人大代表共向大会提交建议290件,建议数量比2017年增长了60%。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各承办系统及其单位将建议办理转化为接受群众监督、为百姓办实事的过程,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建议办成和采纳率达到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