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最近,很多单位职工忙着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自行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昨天,有市民向《姑苏晚报》96466新闻热线来电求助,在住房贷款利息一项中,究竟什么样的房产个税才能享受免税额度?对此,记者进行了求证。
市民朱女士来电询问说,她是园区居民,没有拆迁房,现所住房子是她的唯一房产,之前买了一套房子还清贷款后卖掉了,换了现在的这一套。起初,朱女士是按照按揭贷款从银行贷了20万元,之后因为没钱装修,就还清原有贷款后,增加了额度换成了抵押贷款。为此她想询问,这次涉及的房产个税,是否可以享受1000元的免税部分?
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了解到,关于自住房是否可以享受免税额度,近段时间来询问的市民特别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居民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按照朱女士的说法,她是将第一套购买的住房卖掉后换成了现有住房,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条件。如果碰到像朱女士这种情况,建议市民向贷款银行确认现在的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如果符合,就可以享受1000元的专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