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人事司、教育训练司等相关负责人以及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来苏,对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园区消防大队展开调研、慰问。
1月11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
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相关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等职责,以及防汛防旱、减灾、抗震救灾、护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地震局牌子。
调研中,应急管理部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调研组对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转隶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表示高度肯定。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组建转隶各项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划转人员本周内基本到位,接下类将根据市编办的要求研究制定“三定”方案,和相关部门划清职责界限,内部处室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
近期,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机构的转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衔接。
二是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和响应工作。进一步严格领导带班、 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一旦遇到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第一时间做出响应。
三是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从今年1月15日至2020年11月份,由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带队分别挂钩联系9个市(区)及16个镇(街道、开发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四是狠抓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1月中旬至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此外还要加强自然灾害的防灾能力,特别是要做好自然灾害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