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上22时左右,姑苏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陶金正带领民警潘骏及警辅在广济路巡逻,发现车牌号为苏EC28**的小轿车停在路边,就上前询问。
结果,民警闻到驾驶人毛某身上酒味很重,驾驶人也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酒精呼气检测显示为100mg/100ml,毛某涉嫌醉酒驾驶。
可是,毛某却说自己喊了代驾,那么,既然喊了代驾怎么还会自己开车呢?
毛某说当晚自己和同事聚餐,喝了点酒,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所以叫了代驾,但是代驾说不认识路,让毛某将车开到道路上。于是,毛某就带了一车同事(还有同事的孩子)把开车到道路上,准备与代驾对接。结果代驾没接上头先跟警察接上了头。
交警在此提醒: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