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过程中功率突变增大,本次充电有安全隐患,系统自动断电“,安装在市“331”工作专班三楼会议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除具有自动断电功能,还能将预警信息发送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今天(1月29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331”工作专班召开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交、直流充电设施团体标准宣贯会,鼓励更多的企业执行团体标准,保障电气安全。
苏州市“331”工作专班负责人朱存太介绍,全市登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750万辆,市区范围登记316万余辆,并有一定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由于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更是屡屡发生, 去年5月5日至12月31日,我市共发生264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其中室内发生48起。
“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解决充电问题是一大重点”,市市场监管局监督和稽查部门负责人刘争对记者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为此,原苏州市质监局于去年组织相关单位起草《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和《电动自行车直流充电设施》两项团体标准,并于今年1月发布实施。该两项团体标准为全省首创,填补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标准的空白。
标准规定交流充电设施应有自动断电、过载保护、通讯要求和短路保护等保护措施,能有效减少使用劣质充电器潜在的安全隐患。比如,自动断电功能可做到8小时定时断电、充满电断电,由此避免长时间充电引起的过充电和起火。
标准起草单位之一、位于相城区渭塘镇的江苏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一面电子大屏幕显示着企业设置在各个区域内的充电站实时状况。公司总经理袁博说,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和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他翻开手机预警记录给记者介绍“苏州智慧充电网”在信息采集和大数据管理分析方面的优势:去年11月20日10点44分,位于相城区国创园内的充电站,有辆电动自行车充电20分钟过后功率突变增大,从0瓦特一直飙升到800瓦特。随后,相关预警信息就被自动发送到镇政府联动中心、物业方和个人,有效防范遏制了事故发生。
目前,苏州已建成2.9万余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及充电设施,面积约100余万平方米,可停放56万余辆电动自行车,但距离750万辆还有不小的差距。“两项团体标准的实施,将鼓励更多的企业执行团体标准,规范本地企业生产,保障电气安全。”刘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