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七千五,一分都不少。多亏了检察官帮我们追回工资,今年终于能过个好年了!”1月18日,当看到迟来了一年多工资终于到账,小工张顺满心欢喜。“那笔钱是我和另外两名工友前年跟着工头干了一年活的工钱,本来第二天要发给我们的,没想到却遭了贼,害得我们去年年都没过成。”
张顺不知道,为了这笔钱能顺利追讨回来,办案人员可是费了一番周折。
事情还是要从2017年12月27日的那个下午说起。当时正值年末,正是工头工友们结账领工资的时节。太仓市的装修工头陈刚报警称家中遭贼,放在抽屉里的近5万元工资款不翼而飞。
2018年1月6日,公安机关通过DNA比对,在上海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同年3月19日,这一案件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霍磊在对受害人及相关证人进行查证后,确定被盗金额为现金人民币47500元。
然而在之后的讯问中,李某却对检察官查证的结果失口否认,他先是完全否认了自己入室盗窃的行为,直至第四次讯问时,又改称只窃得17000元。
“李某有过盗窃前科,他很可能清楚入户盗窃量刑的 ‘分界线’,所以故意谎报金额以期获得轻判。”李某不断变更的口供引起了霍磊的怀疑。
霍磊随即对李某银行账户流水进行调查,发现案发当天李某有一笔47500元的存款记录,而其中的30000元被转到了妻子舒某的微信账户。针对这30000元的来源,舒某称当时李某告诉她是单位补发的工资,而李某则称是“变卖家中金器”所得。
见李某的供述与他妻子的存在明显矛盾,霍磊将计就计,他让李某仔细描述变卖时间、地点和交通方式。据李某交代,案发当天下午五点,他在陈某家中窃得财物后,先搭乘城际公交前往上海嘉定,又转乘地铁回到位于闵行区的家中取出金器,再乘公交前往上海城隍庙一流动摊贩处将金器变卖,最后于晚上九点返回家中。
之后,霍磊找到检察技术人员,按照李某的供述的路线,通过“手机地图”进行路程模拟,发现从案发到李某返回家中这整个路线,用短短四小时根本无法完成,无论走哪条线路都无法实现他的说法。
当霍磊将模拟的结果展示在李某面前时,李某顿时哑口无言,终于坦白了入室盗窃47500元的全部犯罪事实。李某也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1月18日,被盗的47500元已全部打入工头陈刚的账户,张顺等3名工人也终于得以在年前领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看苏州专稿 文/孙宜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