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创新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人才百万元安家补贴已就位;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推行编制“绿灯”政策也来了...
人才苏州,创业天堂。苏州纵有丰厚的历史人文家底,声名在外,但在招才引智方面依然既有温度又有态度,下足了血本。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人才新政26条”,2016年9月,苏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28号),聚焦政策、平台、机制、服务等方面推出40条新举措。从本科毕业生到博士后人才,从高精尖缺到技能大师,既重视“外来的和尚”,也激发本土人才创新激情,各项政策都很给力!
苏州强企惠才新政2019年申报日历
2019年 · 3月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重大创新团队
给予1000-5000万元项目经费;团队核心成员,分别享受相应的创业领军或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引才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引才奖励。
创业领军人才
分别给予25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经费;立项后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通过项目验收的,再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滚动支持。
创新领军人才
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项目经费;分别给予引才企业50万元、30万元引才奖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100万元项目经费。
入选可同时享受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资助,优先推荐,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等。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512-65233508
此政策即将启动申报,申报人及单位可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申报,开放填报时间为3月4日
【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引进高技能人才
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对引才企业,以申报年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三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总额最高达50万元。
培养高技能人才
根据培养人数、推进新职业(工种)给予相应的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5万元成果奖励等。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0512-65241405
【关于鼓励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实施办法】
企业
引才补贴按照企业给付人才中介机构佣金的50%确定,且不超过企业给付人才的相应薪酬比例。
人才中介机构
单年度延揽符合条件人才满50名的中介机构,可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2019年 · 4月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根据积分排名可获得6万元-12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引进
三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达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4倍;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引才单位成效突出的,可给予10万元引才奖励。
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认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年评选一次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贡献奖,从事知识产权工作3年以上且取得突出业绩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办部门: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法规处
咨询电话:0512-68615371
【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
采取协议年薪制,连续3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总额的50%给予引才补贴。给予安家(购房)补贴,3年内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安家(购房)补贴总额的50%给予引才补贴。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方式的可选择其中一项就高不重复申报。单个人才补贴总额A类最高50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50万元。同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引进人才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4倍;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立项项目
给予5-10万元创业补助,用于团队的薪酬、租房等补贴;根据创业项目情况,给予20-50万元项目资助,用于创业项目研发;根据团队需求,由创业导师进行1-2年创业培育。
创业导师
最高给予1万元的培育奖励;培育期内帮助项目获得新增外部投资的,按照新增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最高达3万元。
投资机构
天使投资机构投资本计划扶持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5%的奖励补贴,单个项目奖励补贴最高达50万元。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512-65233508
【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若干意见】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咨询电话:0512-65245191
2019年 · 8月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试行)】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予以最高累计100万元/人的贡献奖励。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关于加快推进“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智力的实施细则】
按比例给予劳动报酬资助;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对符合资助要求的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补贴;入选省级以上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外藉专家,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人才)最高资助额可达50万元。
经办部门:苏州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0512—65110092
2019年 · 9月
【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可享受乐居购房贴、乐居优购房、乐居优租房、乐居租房贴、乐居直通车、乐居助力贷等。其中,乐居租房贴中,A-D类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咨询电话:0512-65811055
【姑苏旅游人才计划】
人才引进
姑苏旅游领军人才、姑苏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分别按照年收入总额的比例给予引才补贴,姑苏旅游创业团队给予60-1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4倍。
人才培养
获立项的姑苏旅游人才培养项目,给予主办机构 5~15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开办奖励。通过年度评价的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3 万元。
经办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512-65205684
【姑苏教育人才计划】
特聘人才引进(此项暂定2019年10月申报)
三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落户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
分层人才培养
对列入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分别给予15万元(教育名家)、10万元(教育领军人才)、5万元(青年拔尖人才)一次性奖励;在5年培养周期内(自认定后下一年度起计),可分别享受最高达50万元、4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额度。
经办部门: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512-65151320
2019年 · 10月
【姑苏卫生人才计划】
柔性引进
按用人单位根据协议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30%对用人单位予以奖励,单个人才最高达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达100万元。
全职引进特聘人才
三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4倍,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2倍;引进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10-50万元奖励。
分层培养
对列入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分别给予15万元(卫生领军人才)、10万元(卫生重点人才)、5万元(青年拔尖人才)一次性奖励;在5年培养周期内(自认定后下一年度起计),可分别享受最高达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额度;培养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10-50万元奖励。
经办部门: 苏州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512-65226823
2019年 · 全年
【苏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办法】
适用对象:取得《苏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苏州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等条件限制。
适用范围: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破格申报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咨询电话:0512-65300997
【关于金融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举措】
“首贷”、“首投”、信用融资、信保基金、转贷基金、投贷联动、投资引导基金、挂牌“新三板创新层”、建立领军人才企业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支持中心业务考核奖励等扶持政策。
经办部门:苏州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0512-65092371
2019年 · 申报日期待定
【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实施分级分类建站资助、加大海外博士后招收力度、给予博士后生活补贴(5000元/月)、配套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资助)、支持博士后留苏创新创业、建立站点运行评估机制等。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咨询电话:0512-65245191
【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方式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
推行编制“绿灯”政策、设立特聘岗位、特聘岗位人员待遇(一般由用人单位依照本单位同类常设岗位的相应等级确定,也可实行协议工资)、高端人才引进流程(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经办部门:苏州市编委办事业处
咨询电话:0512-68616575
【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三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50 万元、40 万元、25 万元安家补贴;凡入选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在5年培养周期内,可分别享受最高100 万元(姑苏文化名家)、80 万元(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30 万元(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10 万元(姑苏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项目支持。
经办部门:苏州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文化人才工作处)
咨询电话:0512-68617615
【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管理办法(试行)】
对进入预备站的博士,给予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最高可予12万元/人。
经办部门: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咨询电话:0512-6530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