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太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车冲进了河里,而保险公司过来调查后,感觉有点蹊跷。
市民王先生当时花了40多万,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跑车,结果因操作不当,直接把车开进了河,他赶紧索赔,然而保险公司不干了。
从保险的合同来看,保险的期限是从2016年7月16日0时起,到2017年7月15日24时止。
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王先生出事故的时间,离保险到期失效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这未免也太巧合了,有骗保的嫌疑,随后保险公司找到一家鉴定机构开出了鉴定,认为是王先生的非过失行为造成。
太仓市人民法院法官郑金硕说,一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自主行为,二是能够预见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有意实施该种行为,或有足够条件采取补救措施而未采取补救行为,三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不可预见后果导致的行为。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故意导致了这起事故,不过王先生说,事发时他正在看手机,前面突然出现一辆大货车,他躲避不及才冲入河中,由于道路附近没有监控,鉴定公司也没有得出最有力的证据。
事故车主王某说,他不可能拿自己生命开玩笑,去做这种事情。
太仓市人民法院法官郑金硕说,虽然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了其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但是从该鉴定意见来看,并不能得出该交通事故是王某故意行为。
经调查,保险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无法证明王先生是故意导致事故,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赔付44万元保险款。
四十多万的宝马跑车冲进河里确实挺让人心疼,而且很危险,如果骗保代价很大。不过近年来通过伪造事故来骗保的现象越来越多,一旦被查到那就危险了。
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刑法》也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将追究骗保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