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你于2019年3月6日在平川路存在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苏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向在路边卖大米的流动摊贩王某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流动摊贩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顽疾,为进一步提升苏锦街道市容秩序,姑苏区苏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广济北路金光段、橘子国花园、汇翠商业街、二号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大队对流动摊贩整治采取定点监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数字平台每日8:00前将重要点位的实时监控画面推送至网格中队,再派专人对流动摊密集区域进行守点和不间断巡查,确保所有点位均整治到位、无流动摊贩。
据悉,当天,执法人员共处罚流动摊贩3起,罚款1500元。(苏报融媒记者 陈兆帅 通讯员 何美华 文/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