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寒雨中,北厍社区永新村村道上的一起交通事故,现场除了重伤昏迷在路边的女子和她的电动车,肇事者和肇事车辆并不在现场。肇事者是谁?为何不在现场?
2019年1月30日20时02分,北厍交警中队勤务指挥室接到路人报警称:“北厍新珠村桥往西,在上述地址有个人躺在地上,边上有辆电瓶车,已通知120”,民警现场发现一女子斜卧在乡道路边,已经失去了意识,她驾驶的电动车前轮存在明显的撞击痕迹,经现场痕迹搜索,发现车道上存在零星的塑料壳碎片,都来自受伤女子驾驶的电动车,但现场却没有看到肇事的事故车辆。
此时正值春运,乡间道路车流也有所增多,事故现场缺少路灯还下着小雨,导致监控并不清晰,且现场已被过往的车辆和雨水破坏,这给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虽然民警的行动很快,但案件仍陷入了困境。
中队为此成立办案小组,民警再次对案发地周边的各类监控视频进行整理、排查。经过加班加点的认真查找,终于在一段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伤者的身影。视频显示该女子受伤前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未开车灯的情况下行驶,当行驶至蛇永路安息堂路口时,一辆未开车灯的蓝色电动三轮车面对面从其身旁经过,之后,女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便消失在监控画面中。蓝色电动三轮车有着重大嫌疑。
对此,办案民警迅速针对蓝色电动三轮车展开调查。事故民警对案发现场周边的两个小区、3个村落进行走访,寻找目击者。在走访过程中,办案民警了解到,张家浜村内唐某驾驶的交通工具为蓝色电动三轮车,并且其出行规律和行驶轨迹与嫌疑车辆的逃逸线路吻合。
获取线索后,民警迅速对唐某进行传唤,对其驾驶车辆进行司法鉴定和痕迹比对,最终确认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为肇事车辆,唐某也最终交代了案发时的详情。目前,案件还在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逃逸,径直离开也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一定要予以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