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伦理精神的培育,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破除所谓的“商业无道德神话”,改变“利润至上”的商业环境和商业观,塑造“价值优先”的商业文化。
“商业无道德神话”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商业行为与道德无关。商业活动无需考虑道德问题。对企业来说,追求经济利益才具有实质意义,谈论道德问题就是不务正业。”这种说法尽管有违人们在直觉上的道德感,但它却是商业社会中“牢固的成见”。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既是这一观点在理论上不自觉的辩护者,同时也自然地借由这种理论造成的实证结果得到辩护。
为了破除这一根深蒂固的“业界神话”,近半个世纪以来,商业伦理学一直在艰难的环境中苦口婆心地争辩着“企业为什么要讲道德”的理由和“企业如何讲道德”的方法。但实事求是地说,商业伦理学在今天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伦理学家们提供的各种理由和方法,而是因为屡屡发生的企业失德行为一次比一次危害大,一次又一次突破社会道德的底线,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企业追求经济价值的意义,不得不在更高的价值层面上重新评价和规范商业行为。
历史地看,现代商业社会不自然的“无道德”特征是与现代商业文明起源于伦理观念这一事实和传统背道而驰的。在现代商业文明发起的源头,伦理观念不但孕育了新的商业精神,还通过这种商业精神带来了持续而稳定的商业繁荣。有趣的是,大约在16—17世纪这段时间里,这一现象同时发生在中国和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