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娱乐场所门口,搜寻酒后驾车司机,伺机制造交通事故,再利用对方酒驾怕事的心理趁机敲诈勒索。这一碰瓷 “新套路”最终被识破,该团伙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2018年9月12日,太仓市民王某在和朋友吃宵夜时喝了两瓶啤酒。由于同伴均不会开车,出于侥幸的王某决定自己开车送他们回家。
车刚开不到十分钟,王某在一次正常变道后,被后方一辆突然加速的马自达轿车直接撞上。更令王某奇怪的是,马自达车里下来的三个人走上前来直接说王某喝了酒,还“好心”替王某算了笔账——如果报警的话,王某不但走不了保险,甚至还要面临坐牢的风险。见王某被吓出一身冷汗,三人立刻话锋一转,让王某给40000元“私了”。双方一阵讨价还价后,王某最终向对方支付了26000元,三人拿钱后二话没说驾车扬长而去。
除王某外,在太仓经营木材生意的吴某也有着类似的遭遇。庆幸的是,吴某最终放弃了开车的想法。也正因为这一正确的选择,让碰瓷团伙撞上了“钢板”,最终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2018年11月13日凌晨,吴某从一家KTV喝酒出来后,同伴纷纷劝说吴某不要开车,并将其扶上车。在车上,吴某和没喝酒的陈某换了个位置,由陈某驾驶吴某的路虎揽胜SUV送其回家。
正当陈某在一个路口准备右转时,后侧一辆别克轿车突然加速撞了上来,导致路虎车后保险杠受损严重。陈某下车后立即质问对方,不料别克车主似乎早有准备,一口咬定陈某喝了酒,要求支付10万元私了,并扬言“不给钱就报警等着坐牢。”就在双方争论时,陈某注意到别克车的后备箱里有一个备用的左前大灯,正好跟相撞位置一致,这让他确信别克车是故意碰瓷,随后陈某立即报了警。
经查,两起事故均是同一团伙所为。该团伙由肖某、顾某和潘某三人组成,他们分工明确,顾某、潘某专门在太仓、昆山等地的KTV、饭店门口蹲守,一旦发现有人酒后驾车,立即由肖某开车尾随,并通过故意碰撞的方式制造交通事故,之后以对方酒驾为名敲诈勒索。自2018年4月起,肖某三人先后用上述手段作案3起,共勒索钱款33000元,所得赃款平分后均被挥霍。
2019年1月31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对肖某三人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判决,肖某因犯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顾某和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七个月,均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每一位司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的道理,上述案件中被碰瓷的王某正是因为违法在先,才被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外,事先安装行车记录仪很有必要,当遇到碰瓷行为时,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并通过行车录像自证清白,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