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6日),一起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未成年人家属,向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达真诚的感谢。原来,该案件的被告人是一名高三学生,接受法律援助之后,没有因为判决错过高考。
今年1月30日,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起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指定的故意伤害案法律援助案件。在了解到被告人杨某是个高三学生后,高新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按照法援规定程序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江苏省虎丘律师事务所张俊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了解被告人杨某系四川省人,在老家读高中,2017年暑假期间,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陈某在虎丘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阳山公寓南大门外因琐事发生纠纷,后被告人杨某纠集被告人云某(开庭时尚未到案)对陈某实施殴打,云某持敲碎的啤酒瓶将陈某左肘扎伤,经鉴定陈某的损伤属于人体轻伤二级。
张俊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会见被告人杨某并与其父亲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后,张俊律师发现这是一起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引起发的案件,为了能修复破坏的社会关系,尽量降低案件对双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张律师与承办案件的法官多次沟通,组织涉案双方进行和解,经过反复工作杨某家属在已经支付部分医药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人民币50000元,最终杨某的悔罪表现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随后张俊律师在庭审期间为被告人杨某提出了罪轻辩护意见。最终,虎丘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被告人杨某及其家属均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杨某的父亲说:“我儿子现在不会错过今年的高考,真心感谢法援中心给我们提供的帮助。”
近年来高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贯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本着“让刑事案件中的弱势群体能充分享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理念,稳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量与本区常驻人口的比例,试点推进“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仅2019年一季度,高新区司法局就完成刑事援助案件86件、刑事帮助16件、民事54件、来访咨询110件、12348来电咨询550件,其中法院指派过来的刑事诉讼案件65件。(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