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巍)昨天记者从苏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苏州市住建局已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我市施工工地的扬尘防治。
住建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责任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今后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监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物料管理、注重降尘作业、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清运建筑垃圾、加强监测监控等措施防尘降尘。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苏州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目前已作出规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对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今后同一工程因扬尘问题,半年内被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其项目经理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凡参建企业半年内因扬尘排污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