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人来到姑苏区消保委求助,他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某种药品效果特别好,就购买了好几盒,价格大约为1万元。但是服用后认为没有宣传中所称之功效,根据杂志上的电话联系对方,对方只肯退还1000元,遂求助姑苏区消保委。
经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原来该杂志是从陕西省寄到他家中的,药品也是通过快递从陕西省运来的,工作人员根据老人提供的药品包装盒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查询,发现该药品有国药准字,生产企业也有许可证等,为正规药品。
工作人员告诉老人,陕西省不在姑苏区消保委的受理范围内,建议他以信函的形式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随信附上证物,并帮助老者复印了购货收据,宣传杂志、快递单等资料,以便于其投诉。
姑苏区消保委提醒市民,从目前老年人关于药品、保健品的投诉中发现,有些企业通过电视、电话、网络等远程售卖药品或保健品,故意销往距离较远的外省,有时销售商在一个省,生产商又在另一个省,使老年人投诉困难。而且现在销售的药品和保健品基本都是正规产品,产品本身没有问题,而是夸大宣传,盲目吹嘘功效,等老年人拿到手,发现药品或保健品的说明书上根本没有宣传时所称的功效,想要维权连企业都联系不上,所以此类维权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