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
上周,市人大常委会分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针对检查出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清单100项。
陈振一指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力度,立即整改、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确保苏州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苏州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会上,副市长陆春云代表市政府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作了发言。
会议还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捕诉一体”改革后,办案力量和效率都得到增强。会议讨论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和《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顾月华、温祥华,秘书长顾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