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13日),苏州姑苏区住建委(节水办)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来到华东电器城,首次对列入第一批实行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坐便器进行了专项检查。
2019年为苏州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年。为进一步加强节水型城市长效管理,根据2018年3月实施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销售的用水器具应当具备水效标识。但检查人员对华东电器城15家卫浴商铺的200只坐便器检查时发现,有水效标识的仅30%。据悉,现场销售的无水效标识的坐便器,一是在《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实施前生产的,二是小厂家生产的杂牌器具。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的产品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考虑到这是姑苏区首次开展用水器具水效标识检查,对于销售不符合规定坐便器的商家,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节水宣传教育,对《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讲解,并要求及时整改,不得销售无水效标识的用水器具。接下来,检查人员还将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还有商家在销售无水效标识的产品,最高将处罚三万元。(苏报融媒记者 管有明 通讯员 李薇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