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0日)是全市电动自行车违法集中整治日。苏州全市交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加强辖区路面对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查控工作,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各类突出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整体环境。
上午10时许,在邓尉路塔园路路口,交警发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北往南居然在塔园路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看到交警向其示意靠边停车,该男子竟然企图绕过民警逃窜,结果被眼疾手快的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向对该男子在机动车道内借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向他指出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对骑车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提醒他今后不得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借道行驶”。
五分钟后,一名必胜客宅急送的送餐小哥在邓尉路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被当场拦下。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对他进行相应处罚。这边民警刚处罚完,那边民警又查到一起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带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在批评教育过后,对骑车人依法处罚。
当天上午阳光火辣辣的。上午10时30分,一辆送餐车辆撑着硕大的蓝色雨棚在塔园路非机动车道内一路驶来。硕大的遮阳雨棚不仅挤占了有限的路面,雨棚边缘尖端也容易擦伤左右两边的骑车人,存在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拦下这辆送餐车辆,要求送餐小哥立即拆除棚架装置,并对其罚款50元。
高新区交警狮山中队民警诸葛辉对记者说,当天上午,高新区交警狮山中队在邓尉路塔园路路口加大力度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共查处近十起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走快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车牌不安装等,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据统计,自今年5月1日以来,全市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大整治,累计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1.8万余起、不按规定带人违法2.5万余起、 闯红灯违法8000余起、无牌无证违法9400余起、越线停车1500余起、乱停乱放180余起、非法安装棚架装置(雨棚)400余起。民警在对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罚的同时也进行了现场安全教育。有效保障了辖区道路秩序,压降了交通事故,减少了道路安全隐患。(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文/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