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共有12分,用来处理驾驶员在本记分周期内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个别人抱着赚点小钱的心思,竟把自己驾驶证的分值当成商品进行交易。今天(5月21日),吴江交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查获一起买分卖分案件,抓获涉案人员3人。
今天上午,家住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的吝某,急匆匆来到吴江交警黎里中队对外服务窗口,要求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一开口就要求销12分。窗口人员按照相关工作流程,仔细核对其要求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结果发现,吝某根本说不出涉案车辆的相关信息。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涉案车辆的违法驾驶人并不是吝某。经询问,吝某向民警交代了帮人“代销分”的违法事实。
原来,前段时间,吝某在手机微信群里,看到“黄牛”王某在收购驾驶证的分数。平时不怎么开车的吝某,心里琢磨着“不要浪费驾驶证上的分数”。经与王某微信联系后,两人商定,吝某以1600元的价格将自己驾驶证上的12分全部卖给王某。没想到吝某在交警中队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当场查获。
随后,民警根据吝某提供的线索,成功查获“销分黄牛”王某和指使人计某。警方通过审查后获知,王某平时一直在微信群里发布收购驾驶证分数的信息,并以低价买进高架卖出的方式从中牟利。此次,王某收取计某2300元答应帮忙销12分。一转手,他就以1600元的价格从吝某手中买进12分,并让吝某去处理计某公司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没想到事情败露,3人全部被抓。
目前,吝某、王某、计某三人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违法行为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去接受处理。不管是“买分”“卖分”还是“中介”,都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纪守法,对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朱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