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2019年度居家护理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启动在即。记者今天(5月30日)从苏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居家护理机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法人被列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的,将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苏州作为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自2017年10月起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目前长护险制度已在各区域全面实施,实现了各类人群的全面覆盖。截至去年10月,苏州全市范围已有5485人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市区范围(不含吴江区),有4716人享受相关待遇,支付长护险待遇护理费用2165万元。
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的居家护理机构须符合规定条件。其中包括,聘用或雇佣的护理服务人员应符合行业规范,应是受聘于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的执业医生、护士,以及参加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执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人员数量应与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相匹配。按规定,聘用的居家护理服务人员须在20人(含)以上。其中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工作3年以上的执业护士须在2人及以上,其余居家护理服务人员应与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配备、服务设施配置和计算机网络等符合规定要求。
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拟新增的定点护理机构名单将上网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社保中心、商保机构将与定点护理机构分别签订相关协议,并正式向社会公布。(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