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苏州,河道环境提升将再上新台阶。最近,《姑苏区河道高质量管护标准(试行)》出台,到2023年古城区14.2平方公里范围内河道管护将100%达标。
《姑苏区河道高质量管护标准(试行)》从河道排水口管护、餐饮业管控、违法建筑管控、环境管护、长效监护、风貌提升和持续改进六个方面明确标准和要求,推进河道管护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河道水质,提升古城水巷风貌,推动苏州城市中心区的河道从水好向水美的转变,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洁、景美"的目标。
具体"高管"标准有:姑苏区属于污水管网覆盖区域,除福星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外,河道内只允许设置雨水口、不得设置污水口。符合规范设置的雨水口,纳入名录管理,现场安装统一的标牌,雨水口入河水质实时监测,实行数字化管理。
| 对沿河餐饮业油烟、污水、垃圾进行严格管控,杜绝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和排口油污滴漏污染河道水环境的行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净菜、洗涤等与提供餐饮业经营有关的污染河道水环境的作业活动。
| 严禁露天堆放、严禁露天作业、严禁垃圾污水直接或间接流入雨水管网。厨余垃圾按照规定收集、储存、运输,日产日清。餐余垃圾按照规定收集、运输,交专业单位集中处理。废弃食用油脂交专业单位收购及处理。
| 岸线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无污垢、无卫生死角。亲水平台、人行桥、游步道、园路、栈道、铺装地坪等干净整洁、无污迹、无青苔、无积水、无积泥。亭、廊、凳椅、小品、雕塑、标识标牌、护栏等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迹、无积尘、无涂刻招贴。
对群众反应比较强烈、水环境受外源污染影响较大的河道将优先实施"高管"标准,各街道根据本辖区内河道具体情况,排定实施计划,全面推进。2019年达到高质量管护标准的河道不少于10%,2020年不少于30%,2021年不少于50%。2023年古城区14.2平方公里范围内河道100%达标,古城外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