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购买保健品,不但对身体有益,年底还能拿到投资款两倍的高利息,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以投资保健品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018年8月的一天下午,公安部门接到市民报警,称他投资了“澳尊集团”的“小分子肽”保健品,现在钱取不出来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很多人投资了该项目,他们还指认了该项目的所谓“负责人”戴某。“投资人”老徐说,2018年2月,他经人介绍了解到“小分子肽”这个产品,一盒售价4780元,号称服用后可以调节人体细胞功能,说得非常神奇;更吸引人的是,“负责人”戴某承诺购买1万元的产品即投资1万元,年底连本带息可以拿到2-3万元。
最后,老徐投资了15000余元,结果到案发也没拿回一分钱。讯问中,戴某称自己是某电子商务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她售出的“小分子肽”保健品实际成本仅几百元,为了让客户持续购买,她承诺给客户高额利息,以此骗取客户钱款,钱款均被其用于某电子商务公司的投资、开销及归还其个人欠款。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8月间,被告人戴某明知自己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以其实际经营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平台,以销售“小分子肽”等保健产品为噱头,以购买产品获得对应虚拟货币“德汇金”进而获取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徐某某、吕某某等60余人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775679.08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合相关量刑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发还相关被害人。法官提醒:面对不法分子摆出的高利息、高利润等“优厚”条件,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拒绝高利诱惑,坚决不参与或动员别人参与非法集资。(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