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固定投资收益年息12%,保本返息!高回报!低风险!53名群众被上述“宣传”所诱惑,先后上当受骗被“套进去”456万元。昨天,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非法集资案件,被告人金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6年9月,王阿姨去枫桥菜场买菜,在经过苏州金元门投资有限公司门口时,一名业务员在发传单,还热情地邀请她进店了解“理财产品”。“阿姨,请您进来看看,我们店里的理财产品很抢手的。很多老干部,还有机关里的人都在买。”
王阿姨事后回忆:“我进店看了一下,发现他们有第三方担保公司,硬件设施包括营业执照都很齐全。我就想这家店是合法的,是可以信任的。”起先,王阿姨只是想买为期3个月的5万元理财产品,但在业务员一再撺掇下,她最终在店里买了11万元的理财产品。之后的四个月,王阿姨每个月都如期收到理财产品的利息,一直到2017年2月,王阿姨意外地发现很多群众冲到这家店里讨说法,原来店老板已经逃跑了。公安机关介入后,于当年10月将该店负责人金某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金某从2016年5月起,以苏州金元门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传单、宣传册等方式以宁波安易顺物流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急需资金为由,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转让债权并代为管理方式向李某、金某、王某等53名受害人募集资金合计456万元。扣除案发前后支付及返款的钱款,造成损失共计3533605元。法院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尚未追缴的赃款,分别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近年来,国内非法集资活动时常见诸报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金融知识和法律规定的不了解,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以高额利息做诱饵,非法吸收群众的钱财,最终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使投资群众血本无归、遭受巨大损失。
对此,法院以司法审判的形式,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近五年来,虎丘区法院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9件。上述案件呈现三个显著特点:首先是受害人人数众多。从通报的案例来看,受害人数从10多人至200人不等,涉案面广,取证困难。其次,涉案金额较大。犯罪金额从数十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最高金额高达9000多万元。第三,受害人损失严重且难以全部追偿。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均通过承诺高额回报吸收公众存款,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