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昨天,记者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市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非涉核与辐射)考核结果经公示后通报。2018年度,共有15家环评机构在我市开展工作,其中1家环评机构考核等级为D,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罚。
依据《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生态环境局对2018年度审查的建设项目所涉环评机构进行了考核。通报显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共审查建设项目(非涉核与辐射)36个,涉及环评机构15家。经汇总日常考核结果,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年度考核等级为B,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考核等级为C,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考核等级为D。
根据《办法》,责令年度考核等级为D的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通报下发之日起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苏州市域内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受理该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审批申请。整改期满后,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整改情况的报告。如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通报下发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通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