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东城大道前进路隧道由北向南方向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勘查。当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将一辆小型轿车撞至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中,有十几米长的护栏被不同程度的撞损,小型轿车整个车头180度掉转了过来,小型轿车一个乘客腿部轻微受伤。
当民警问及事故原因时,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说自己是由北向南一直在中间车道内行驶,没有进行变道,是重型货车从左后侧撞到她车子。而重型货车驾驶人葛某也说自己没有变道,当时自己在最左侧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是小型轿车变道了。两名驾驶人各说其词,谁都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变道了。
究竟是谁变道了?民警通过调查发现,事实真相是重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向右侧中间车道偏了放向,这才撞到了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但葛某确不知道当时自己到底怎么开的,怎么方向就跑偏了自己也不清楚。交警表示,该起事故中,葛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负该起事故全责。
警方提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两车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需要变更车道时,一定要先提前减速,并开启转向灯,确保安全后再变更车道,以免造成交通事故。(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孙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