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鹿角巷”是一个网红奶茶品牌,其标志性的鹿角图案很有辨识度。不过,牌子一红就可能招来各种“傍”。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一起涉及“鹿角巷”品牌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2019年5月,原告邱茂庭(广州)餐厅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奶茶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作品著作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5万元。原告诉称,原告经“鹿角巷”品牌创始人邱茂庭的许可,有权使用授权人邱茂庭名下的全部“鹿角巷”系列作品。被告某奶茶店未经许可,在线上、线下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使公众误以为服务及商品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利用了原告的知名度获取超额利润,构成不正当竞争。
庭审中,被告某奶茶店的负责人辩称,其是与广州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但合同上没有对方公司的印章,合同也因时间太久找不到了。其经营的奶茶店已停业。
后经法院主持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奶茶店立即停止对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在经营店铺中使用侵权美术作品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0元。双方就此别无纠葛。
法官提醒广大创业者,在品牌加盟的过程中一定要核实对方公司的授权情况,避免因加盟“山寨”品牌而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已经加盟的经营者如发现自己签约的公司存在欺诈,应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本文感谢常熟法院吴皆与 陆金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