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苏州记者从姑苏区卫生监督所获悉,日前,姑苏区对某医疗机构开具了首张史上最严条例的罚单。该罚单对该医疗机构“伪造病历资料”、“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违法事实,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08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病例是患者到医院就诊的重要文书,记录着病人疾病发生、发展及诊疗的过程,病历书写保管是关系到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未按规定书写病历、使用不合格药品器械、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等看似“小事”,但却是很可能会引发医患纠纷的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为缓解和解决此类医患矛盾送来了法律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对“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这些“小事”进行处罚,在责令改正的同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没有了以往部分卫生法规规定的“发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说辞,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套牢了“紧箍咒”。
近期,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医疗美容机构机构涉嫌多项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立案调查。历时近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后,核实该机构存在:1、伪造患者病历资料,2、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违法事实。经合议,最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该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罚款608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
这是姑苏区依据《条例》开具的首张罚单,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预防医疗纠纷史上最严法规的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诊疗相关规范、常规。
下一步,姑苏区卫生监督所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日常管理,为辖区居民筑牢医疗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