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盗窃电瓶车后,将电瓶车电瓶销赃给收购站老板,最终,两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7月30日,昆山市公安局长江派出所接胡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车库内电瓶车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发现嫌疑人踪迹,一路接力在路面上找到嫌疑人停放的电瓶车。民警一边安排人员对被盗车辆停放地进行伏击守候,一边查找嫌疑人踪迹,最终民警在其住所将其抓获。
民警在追踪嫌疑人的轨迹时发现,他曾骑行被盗车辆进入一店面内,后将电瓶车推行至停车地,分析王某可能是对电瓶车电瓶进行销赃。于是民警找到了门店,并在此处找到被盗的点瓶,经询问废品回收站老板张某,其当场承认了收购电瓶的事实。
经查,案发当天,嫌疑人王某在车库内成功偷得胡某的电动车后,将电瓶车电瓶以23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
目前,王某、张某均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