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当事人有困难,法院急人所急解难题。日前,张家港法院金港人民法庭的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驱车赶赴江阴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8年1月,赵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吴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吴某当场死亡。死者家属因赔偿问题起诉至张家港法院金港人民法庭。因双方争议较大,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赵某应赔偿吴某的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共计568025.3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赵某没有自行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吴某的继承人向该院金港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该案系涉民生案件,金港法庭将其列入优先执行案件的序列,并在年底的两次执行会战中均将赵某列入强制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近日,被执行人赵某终于将相应执行款全额交到法庭。
执行款是到位了,但在发放执行款遇到了难题。法庭了解到,吴某的父亲受到儿子死亡的刺激,已经瘫痪在床,不能来法庭办理领款手续,吴某的女儿也即将临盆不便到法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金港法庭执行干警决定把执行款送到吴某继承人的手中,他驱车赴江阴为5个申请执行人逐一办理领款手续。最终,这一起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彰显了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