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最近在太仓市区,执勤交警当场逮住一只“醉猫”。驾驶人是名女性,而她的驾照此前已被交警扣留。
近日凌晨2点左右,太仓市公安局港区交警中队接到110报警,称在太仓市浮桥镇新港路农业园东侧发生一起两车事故。
接报后,民警迅速处警到达现场,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一名太仓籍女驾驶人顾某有酒后驾驶嫌疑,而且迟迟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现场对顾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验,结果为2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事发时,顾某驾驶苏A车牌的小型轿车,在太仓市新港路由西往东行驶。在现代农业园附近,准备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时发生严重追尾。
据驾驶人顾某说,她平时需要跑业务觉得交通不方便,就从一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使用。此前,因租赁车有交通违法记录需要尽快处理否则影响续租,顾某在自己驾驶证已记11分的情况下去交警队接受电子警察处理。在再次被扣分后,其累计积分已达15分,驾驶证被交警队依法扣留。
顾某明知驾驶证被扣留不能再继续驾驶机动车,但她仍然继续驾驶租赁车,而且发生了这次酒后驾驶。
经太仓警方认定,顾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以及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8分(累计积分达33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及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