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淫秽表演罪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宣判,某KTV业务经理徐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查明:被告人徐某是某KTV的业务部经理,主要工作是管理KTV表演者。他刚入职时,这家KTV的生意不太好,有人向他提议,是否可以挑选KTV内的年轻女性,让她们换上性感暴露的服装,来引诱、挑逗客人消费。徐某认为此提议的确是一条“生财之道”,便和同事一起挑选了服装样式。当客人有需要时,表演者穿着旗袍等待挑选,选中后便会换成红色睡袍进入包厢内与客人进行互动游戏和挑逗性表演。例如解开腰带与客人发生肢体接触,坐在客人身上跳舞等。徐某等人还对“睡衣表演”的价格玩起了“花招”——500元项目是表演者睡袍内只穿内裤,600元项目是睡袍内直接赤裸,800元项目是与客人发生一次性关系,1500元项目则是包夜。每到月底,徐某和其他负责人还要对表演者进行集中培训,教她们如何陪酒、陪客人玩骰子以及一些挑逗性的舞蹈动作,直到案发。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法院最终判决徐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黄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