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日,市政府印发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苏州市区城管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上,案件类型、日期、处罚金额等一目了然。其中一起市容环境卫生案件中,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对现场道路的污染情况进行全程视频记录,执法结果也通过办事大厅公告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董志强说,执法过程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是纸质的记录,现在是执法过程全记录。自己对案件回查或者是群众对案件进行投诉监督反馈,都是有理有据。
根据出台的实施方案,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据了解,我市从2015年开始逐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是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开。
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科员王艳立说,要求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实行可回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将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