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伤疤忘了疼。往往形容一个人在过去的错误中未充分吸取教训。昆山有名男子伤疤还没好,就又往伤口撒盐了。日前,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案件,该案件的主人公就是之前因饮酒驾驶而未领回驾驶证的付某。
日前,昆山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警情称,某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民警现场询问该车驾驶人付某。付某称自己驾驶证没带,但是自己是有驾驶证的。他说话时夹杂着一股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该男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3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随后中队民警将付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调查得知,付某2019年8月31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曾被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被暂扣,没想到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的付某,仍然不吸取教训,尽管事后表示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但是侥幸心理作祟,按理来说,受到过处罚的付某应该引以为戒,可仅仅过了12天后,他便酒瘾复发,直接升级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交警查处。
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了解到,付某在2018年8月30日还曾有过交通事故造事逃逸违法行为,曾被交警部门扣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在交通法面前,付某属于“惯犯”,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法律的底线。让办案民警瞠目结舌,当然付某也将付出沉痛的代价。
目前付某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血液检测报告为161 mg/100ml,昆山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孙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