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璩介力)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今年以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的核查力度,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1-9月,市应急管理局已受理处办安全生产举报及相关咨询累计5000余次,对举报信息的核查率达100%,其中立案查处181起。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一则举报。举报人称某公司车间内有天然气管道,但周围环境脏乱不堪,安全管理缺失,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接到举报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会同属地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在该公司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车间作业现场混乱,电气线路排布不规范,行车保险扣破损,氧气瓶和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在安全管理方面,该公司无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下一步还将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去年底,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原苏州市安监局),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苏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事故、事故隐患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后,可获得最高达30万元的现金举报奖励。
根据《办法》,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分为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受经济处罚的一般事故隐患、未受经济处罚的一般事故隐患四个等级。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奖励3万至30万元;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标准,按照500元、1000元、2000元的阶梯执行。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相比修订前,提高了相关举报的奖励金额,目的是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形成全民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举报时需实名举报,方便后期核查及奖金发放。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