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出台《关于在社会救助业务办理中启用有关电子证照(明)的通知》,启用电子证照作为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事项依据。本月起,在新申请和动态管理各类社会救助时,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证件原件、复印件,只需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并签订授权委托书后,便可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证照查询”平台获取相关证件信息。
据介绍,苏州市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上开通“电子证照查询”平台,引入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机动车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等7类电子证照和个人社保电子证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互信互认,推行只需“一表一书”即可申办救助,优化社会救助申办流程。
为保障居民信息安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电子证照运用,将采取授权查询、限定设备、严控范围及严禁储存等方式严肃工作纪律,通过操作用户“实名制”、查询结果增加水印、查询下载日志长期保存等措施,强化电子证照信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子证照运用工作安全可控。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周建明表示,此次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社会救助申办流程,可以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少跑路、少交材料,就能办成事。推动构建更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救助服务体系,也是全市民政系统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苏报融媒记者 林琳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