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恶意拖延到自觉履行,反规避执行促使被执行人态度大转变。今天(11月19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写有“公正廉明,秉公执法”八个大字的锦旗。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是对该案执行过程历尽曲折达三年之久,在法院对被执行人严厉处罚后促使其态度转变,从而得到全额执结而表示祝贺,标志着虎丘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又打了一个大胜仗。
(1)两次恶意提起执行异议拖延执行
盈誉房产公司申请执行某经贸公司一案,标的101万元。在2016年9月执行立案前,该经贸公司实际控制人小王就将法定代表人换成84岁的爷爷老王,并在公司厂房被查封后,利用实际也由小王控制的小华公司名义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再次驳回后提起上诉,致使该案执行拖延两年多。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生效后,虎丘法院结合另一起重庆某公司申请执行大华公司标的达1300万元的案件一并执行,在盈誉公司预交了4万余元评估费完成了评估程序,正准备将其厂房上网拍卖之际,小王居然换个理由又提交了一份执行异议,企图继续拖延执行。
(2)严厉处罚促被执行人态度转变
“对照苏州中院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的公告中明确的情形,执行法官认为,一、二审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均明确了大华公司串通小华公司,利用公司互换名字,搞乱产权登记等方式,恶意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必须处以严厉的法律制裁。”据介绍,法院作出了对实际控制人小王处于10万元顶格罚款的决定。
接到处罚决定书的小王傻了眼,短短半小时经历了从惊愕、狂躁、惶恐到讨饶的过程。在被告知罚款一分也不能少,必须三日内缴纳的答复后,小王只得怏怏而回。
第二天,小王的爸爸大王带着儿子来见法官,一边严厉批评了小王不尊重法院判决,恶意对抗执行的行为,一边表示已经召开家庭会议,决定集合家族财力变卖房产自觉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能宽限点时间促成与申请人和解。执行法官对小王态度的转变表示欢迎,同意给其合理的时间筹款,但由于其拖延执行三年,错过了最佳执行和解时机,造成申请人的损失,还必须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
(3)按约履行结案,避免彻底破产
罚款决定书做出的三日内,小王自觉缴纳了10万元罚款,撤回了第二份执行异议,并在随后承诺的期限内,分期付清了拖欠盈誉公司的101万本金、垫付的4万余元评估费及三年多的利息,盈誉公司也对利息做了适当让步。
同时,小王以家人卖掉的一套房产付首期款,再以家人另一套房产担保的方式,与申请执行人重庆某公司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小王态度的转变,保住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厂房,使他有东山再起的机会,盈誉公司实现了胜诉已三年的权益,并得到了利息补偿。重庆某公司的权益也将在近期内得到实现。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失信是人生最大破产。小王自觉履行义务的行为,最终使他不至于破产。
法官提醒:尊重法律诚信为本
执行法官既有霹雳手段,也有菩萨心肠。对于尊重法律诚信履行的债务人,在确保债权实现的前提下,法院的执行措施会适度、合理,尽量降低对债务人的不利影响,给与其重整的机会,实现多方共赢;而对于规避执行企图赖债的行为,人民法院将穷尽执行手段,全方位打压其生存空间,并对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徐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