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就有人不长记性,在第一次酒驾被常熟古里交警查处后,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仍心存侥幸,醉酒驾驶车辆,再次被常熟古里交警查获!
11月9日晚,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里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行动。当晚19时25分许,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苏E3U585L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武某浑身酒气,民警立即对武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5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作进一步检查,经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武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武某交代,当天晚上六点多,他和亲戚在自己的仓库里吃晚饭,期间喝了一小杯牛栏山白酒。 吃完饭后,武某带着亲戚去自己的废品厂看看,看完后,武某就驾车离开,没想到在途中遇到了正在执勤的民警。
在对武某信息进一步核实时,民警意外发现武某曾于2011年3月11日在虞东路洋蕾大桥处,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常熟古里交警查处过一次。现在,武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隔八年,在醉酒驾驶被写入刑法以后,武某再次醉驾被查获,等待他的是更为严厉的惩处。
司机一杯酒,亲人几多愁,武某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深深伤害了爱他的家人。
交警提示:“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法律也必会对这种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金玉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