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亮岩镇贵州新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树煤矿“7•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9年7月31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亮岩镇贵州新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该矿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2015年取得45万吨/年兼并重组批复。
初步分析,该矿17301采煤工作面因运输巷涌水被淹,工作面全负压通风系统被阻断,作业人员使用局部通风机向回风巷供风,并在回风巷内施工上山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瓦斯积聚,遇火源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违法作业,连续强降雨导致该矿173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涌水量增大,该矿未及时采取水害防治措施,造成工作面及部分系统巷道被淹,且未全力组织排水,而使用局部通风机向回风巷供风,并在回风巷内施工上山掘进工作面,违法开采煤炭。二是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未运行,作业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冒险作业。三是盲目施救,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矿长、总工程师自行组织施救,险些造成次生事故。四是矿井自2015年取得45万吨/年兼并重组批复后,一直以15万吨/年生产矿井名义组织生产,未实质开展兼并重组相关工作。五是煤矿上级公司为挂靠型空壳公司,未对所属煤矿实际控股,且未对煤矿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四)河北省开滦集团唐山矿业公司“8•2”较大冲击地压事故。
2019年8月2日,河北省开滦集团唐山矿业公司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7人死亡。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20万吨/年,属高瓦斯、冲击地压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风井煤柱区F5010联络巷(采深近800米)发生冲击地压,造成该巷道及周边两条巷道顶板冒落,巷道底鼓、帮鼓严重,致使人员死亡。事故的详细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上述4起事故再次反映出一些地区和企业不能坚守红线意识,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企业负责人冒险组织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也反映出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依然是煤矿安全的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