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公安局兴福派出所接到当地一家科技公司出纳报案称:她被要求加领导QQ群后,被骗10余万元。
吴女士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出纳,一天下班后她收到一封名为“黄某某——收到后让出纳添加公司qq工作群”的邮件,邮件内容就是那个所谓的工作群号。由于黄女士是公司的法人,所以,吴女士对于这封邮件的真实性没有怀疑。在吴女士加进了这个工作群后,发现群里不仅有法人黄女士,还有另一位股东金女士。一直以来,公司里也都是她们给吴女士传达工作指令。
不久,黄女士在QQ群里发了一条信息,大致内容就是有笔钱会打到公司账户,并且把转账截屏发在了群里。吴女士核对了一下截屏里的收款账号的确是公司账户。之后,黄女士让吴女士汇108000元到一个名为“王小洪”的私人账户里,由于黄女士之前也经常通过QQ或微信给吴女士发转账指令,所以吴女士就按照指令汇了款,并且发了截屏在群里。可是不久,黄女士又让吴女士再转一笔钱。吴女士察觉不对劲,便连忙返回公司,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平时黄女士使用的微信号,没有得到回复,又让另一名公司同事联系黄女士也没联系上。吴女士反应过来自己可能被骗,联系工商银行客服要求撤款,客服回复必须先报警。于是吴女士连忙来派出所报警,之后,吴女士接到黄女士电话称并没有给发转账指令。
警方提醒,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应重视规范管理,完备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人员的专项培训,细化流程管理与监督措施;财务人员处理账务应当审慎对待,切忌疏忽大意,经核对无误并与领导电话或当面确认后再进行处理,尽量保证款项往来准确无误。
警方提示:遇到公司领导、亲朋好友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要求转账的时候,请务必通过电话或当面确认,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生被骗警情,立即拨打110报警,根据110接警单联系银行及时追回止损。(苏报融媒记者 商中尧 通讯员 叶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