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4日),苏州工业园区举行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9月1日苏州自贸片区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作为具体实施地的园区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做好苏州自贸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加快推动制度创新。目前,2019年度将有30项创新措施落地见效。目前,本年度30项改革任务已有80%落地见效,已形成20多项改革创新成果。
围绕落实国务院批复的《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园区按照突出特色、开展差异化探索的要求,抓紧编制《苏州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市政府已审议并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同时,同步编制三年任务分解表,明确了143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计划,今年将有30项创新措施落地见效,2020年共有57项任务落地,其余56项则在2021年完成实施。
3个多月来,园区坚持边完善边落实,同步推进改革任务实施。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领域,试点打造全国首家保税检测集聚区,完成了全国首票保税检测外发试点业务,推出“关助融”海关信用惠企新模式,实行“空运直通港”快速通关新模式,支持企业发展“中欧卡航”,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优化境外投资企业备案和项目备案工作“单一窗口”模式。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使用审核便利化试点成功扩面,推出“绿色智造贷”金融产品;在产业创新领域,创新科技资金“拨投结合”“投贷联动”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专项培育行动,成立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此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持续推动“三减一优”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本级事项全覆盖,率先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容缺审批改革,首创企业登记住所信息联网查验制度,成立高层次和国际化人才服务中心,积极探索自贸片区企业试行商务托管登记(虚拟注册)改革,推动登记制度创新创优。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制定并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稽查)执法容错容缺规定》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免予处罚执法监管事项76项清单》,确保改革红利真正惠及企业。(苏报融媒记者 董捷/文 通讯员 杨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