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发布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包括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以下简称苏州分局)破获的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3.24”非法采矿系列案,该案涉及长江张家港至太仓段多个犯罪团伙,采砂数量1204万吨,涉案金额1.1亿。
2017年3月24日,苏州分局对长江下游非法采矿案立案侦查,随着侦查工作逐渐深入,多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蒋某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盯梢、暗线望风、打探消息等手段,躲避水政执法大队检查,组织人员夜间驾驶采砂船,在长江水域张家港段非法采砂,再由管理的船队将江砂运输销售。形成了以蒋某为首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蒋某等人对长江水域张家港段非法采砂形成了控制,采砂数量104万吨,涉案金额1030万元。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赵某某采用同样手段,在长江水域太仓段非法采砂,形成了以赵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赵某某等人非法采砂数量1100万吨,涉案金额1.02亿元。两个犯罪团伙内部均分工明确,形成了采砂、运砂、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共计采砂1204万吨,涉案金额1.1亿余元,对长江下游生态造成严重破坏。(苏报融媒记者 天笑 通讯员 李健新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