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发布公告,决定在吴中综合保税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同批次的区域还有泰州、扬州、盐城3地。这是继今年8月《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9号)文件发布后,省内首批以备案制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区域。
近年来,受大环境影响,综保区内企业开展“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正在从单纯的“两头在外”,转向生产原料在国内国际采购、成品在国内国际市场同时销售。
据悉,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能够:帮助试点企业打通国内增值税“免抵退”链条;通过企业进项税的抵扣和退税,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目前,吴中综保区管理局已联合苏州海关吴中办、吴中区税务局、开发区财政分局,召开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专题推进会,根据试点工作需求,明确硬件条件、办公场所、前期工作重点、联络员等事项,致力于形成更为紧密的工作联络机制,统筹推进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等各项工作,确保试点有序开展。现已有试点意愿企业2家,均为生产型企业。
今后,吴中综保区管理局将全力协助区内确有需求的企业申请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积极对接海关、税务、财政等部门,在推动政策尽快实施惠及企业上下功夫,为综保区“二次创业”提供新的动力。(苏报融媒记者 范易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