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理应被铭记。1937年的这一天,侵华日军攻破南京城,开始大规模的屠杀,30万无辜的生命就此消逝。
自2014年起,每年12•13,以国之名,悼念死难同胞,捍卫历史记忆,传递和平心声。
世界记忆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设立国家公祭日的呼声,由来已久。
2005年,一份不到700字的手写提案,成为这年全国两会上备受瞩目的热点。提案人赵龙,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主委。
赵龙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逢此日便应在南京大屠杀遗址举行遇难同胞公祭活动,并有国家领导出席,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及外国政要参加。还要“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
南京全城鸣笛致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提案得到广泛认同,4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无数网友留言赞成。2012年的全国两会,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代表再度提交了一份相同的建议。这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就他的建议办理情况作出答复:“由江苏省委、省政府按程序向中央提出将每年12月13日设为国家公祭日的申请。”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随着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南京大屠杀”成为全人类历史上一个不可磨灭的伤痛记忆。
国行公祭
2014年12月13日,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简称“江东门纪念馆”)内庄严肃穆,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晨曦中冉冉升起,又缓缓降至半旗。
这是国旗第一次为南京大屠杀惨案中的30万无辜死难者半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