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来到吴江交警汾湖中队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记录。工作人员在核对信息时,发现监控中拍到的驾驶人为男性,与该女子信息不符。面对工作人员的质疑,女子起初说是亲戚,但一问到驾驶人身份信息,女子又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窗口工作人员认为该女子很有可能存在代销分违法行为。在向领导汇报后,由民警对其进行详细的询问。经了解,该女子姓季,通过同事介绍给苏EV****小型客车的车辆所有人周某销分,两人谈好是100元一分,没想到还没处理就被发现了。交警随后传唤周某进行询问,周某也承认了自己买分的事实。
目前,季、周2人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吴江区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不管是作为中介还是买分卖分者,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时,应主动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而不是找“黄牛”买分、销分或找人代替接受处罚,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