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家坝派出所辅警王杰在大潮村巡逻途中,遇到村民唐女士求助称其手机不慎遗失,为图方便,并没有在手机上设置任何密码,而且微信上还绑定了几张银行卡,请求帮助寻找。
王杰一边了解详细经过,一边安抚唐女士情绪。据失主唐女士讲述:她当天上午8点左右骑电动车到大潮村老年活动室锻炼,10点到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便立即返回寻找,无果后找到辅警求助。
王杰了解完情况后立即返回所里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唐女士骑电动车去活动室的路上,在路过一个大坑时,手机不慎从口袋中颠出,随后被一个身穿黄色上衣、黑色裤子的男子捡走。通过路面监控视频接力,很快确定了该男子的居住地,辅警王杰决定上门将唐女士的手机要回来。
当王杰找到该男子,问其是否捡到手机时,他随即否认,并坚称手机是自己买的。于是王杰对他讲明了利害关系,并从法律角度告知其拒不归还他人遗失物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在辅警王杰耐心苦劝40分钟后,该男子承认了自己捡到了手机,并将手机委托王杰还给唐女士。“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辅警工作太认真了,这么不辞辛劳地帮我找回手机。”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唐女士激动地说。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捡拾他人遗忘物拒绝归还,不仅是道德上的缺失,还属于侵占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苏报融媒记者 天笑 通讯员 马强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