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管俊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了绝大多数驾驶员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日前,昆山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宝昆路蓬溪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并需要求助120。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看见一辆大众SUV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坐在地上不能站起。
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钱某送上120急救车后,民警把SUV驾驶员郭某带回中队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后经郭某交代,事发前一天21点左右他和朋友一起吃夜宵,一直吃到次日凌晨一点多,喝了12瓶啤酒,然后回家睡觉了。事发当天吃过中饭后准备带家人去上海看病,然后驾驶车辆经过宝昆路蓬溪路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驾驶员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没有排空酒精的驾驶员,贸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手”。